对“一稿两投”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一、对 “一稿两投”行为的认定

凡来稿中存在以下问题,本刊均认定为“一稿两投”:

1、来稿内容与作者先前公开发表过的或已投其它科技期刊但尚未刊出的稿件完全一致;

2、来稿中的关键内容(包括原始实验数据的图或表、原创性计算模型及其构建方法、结论)作者已公开发表过;

3、与作者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相比,来稿中的关键内容虽与之不一致,但所研究的基本问题、基本路线与方法、研究区域或研究客体基本一致,只是改换了具体实验方法/计算模型或数据处理方法或对已发表论文的实验方法/模型或数据处理办法加以改进但未引用已发表论文;

4、来稿的文题、中英文摘要、引言、研究方法/实验方案/建模方法与步骤、结果与结论虽不完全一致,但基本雷同。

二、对 “一稿两投”行为的处理

本刊一旦认定作者存在“一稿两投”行为,将采取以下措施:

1、无论稿件处于哪个处理阶段,立即退稿并要求作者作书面道歉;

2、对于已进入后期编辑阶段的稿件,将按本刊已确定的收费标准向作者收取相关费用;

3、对论文第一作者或全体作者启动为期3年的监视程序(监视期起始日期以本刊签署处理意见之日为准),监视期内受监视作者无论作为第几作者投稿,本刊均不予受理。

4、向作者所在单位发函发通报处理意见。

 

                《环境科学学报》编辑部

                2004年2月1日定稿